新城七期是一个人车分流的小区,其建设用地红线内地面规划时小区内是不允许任何车辆进入的,包括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地下室除外)而建设用地红线内小区外的地面共有公共空间区域设计是小区业主用于停放各种车辆的停车区与小区进出道路,依据这种设计概念,咨询一下:此小区建设用地红线内小区外周边的共有公共空间区域的道路及停车位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还是属于国有城镇公共道路?所有权与管理支配权是属于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还是属于市城管局审批管理?谢谢!
网友:热心市民
您好!您在市委书记专属版上的留言已知悉,现回复如下:
小区规划用地红线内(不论小区内外),在规划总平面图上有明确规划的道路和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服务于本小区业主。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02月21日